探視制度 1.探視者按規定時間進入病區探視,每次不超過二人。探視時間:每天下午 14:00-20:00。 2.探視者保持病區整潔、安靜,不得在病員床上坐、臥,不得在病區內大聲喧嘩,嚴禁在病區內吸煙。 3.探視者應遵守醫院規定,聽從醫護人員勸導,盡量減少對其他病員休養的影響。不得擅自翻閱病歷和其它醫護記錄。如需復印病歷,須經管床醫生同意后由專人辦理。 4.探視者只能到指定的病區探視病員,請勿擅自到其他病區,不得在病室內留宿。